10月10日晚 6:10左右,312國道上海方向K135處、錫港路上跨橋出現(xiàn)橋面?zhèn)确?,?人死亡,2人受傷。
據事故救援指揮部發(fā)布的信息,交通運輸部專家組已趕赴現(xiàn)場指導事故調查。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因為車輛超載致使橋梁側傾墜落。
為此,中國橋梁網記者專程采訪了中國工程院院士鄭皆連,中國工程院外籍院士、美國工程院院士鄧文中,東南大學橋梁與隧道工程研究所所長黃僑及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原副總工梁智濤。
鄭皆連院士表示:“車輛超載是中小跨徑橋梁垮塌、大橋構件破壞及路面壽命縮短的第一殺手,建議把超載入刑。獨柱墩,尤其只設一個支座的獨柱墩對防止橋梁側翻不利,我國多座發(fā)生側翻事故的橋都是此結構,應慎用。”
鄧文中院士指出:“此次橋梁垮塌,關鍵在于車輛嚴重超載。”他進一步解釋了車輛超載對橋梁的重大影響,“車輛超載對橋梁的安全有兩個明顯的危害。首先,如果超載過度,使橋梁的應力或者傾覆系數(shù)超過設計的安全系數(shù),橋梁可能立即倒塌。有報道說曾有超載車輛甚至超載了5倍,這樣的車輛不把橋梁壓倒才是怪事。橋梁設計不可能有5倍的安全系數(shù),這個問題對短跨徑的橋梁尤其突出。其次,如果超載不大到把橋梁壓倒,引起的應力仍然對結構的使用壽命影響很大。例如,鋼結構的疲勞壽命一般可以假設與應力幅的3次方成反比。如果車輛超載100%,應力幅就大了一倍,那100年的橋梁使用壽命就減低到12.5年了。這樣,一座什么都合標準的橋梁,十多年下來可能就不成了。所以,我覺得嚴格防止超載是保護橋梁的重點。其實,不單指橋梁,超載對路的破壞一樣大。只是路破壞了沒有塌橋那么驚人的新聞而已!”
鄧文中院士還強調:“獨柱墩不是跨塌的原因,國外也有很多獨柱墩,并沒有問題,只要設計考慮了獨柱結構的特性,一樣可以滿足安全的要求,我們的問題是超載。一座合法規(guī)的橋梁的應力的安全系數(shù)應該是稍大于2.0左右。橋梁不應該被要求承受三四倍的荷載。如果我們的橋能承受三四倍的荷載,顯然這些設計就是浪費!如果我們不管好超載,什么結構都可能倒塌。”
黃僑指出:“無錫高架橋2005年建成通車,至今十幾年的時間,一直沒有出現(xiàn)問題,發(fā)生側翻是貨車嚴重超載所致。不能拿獨柱墩來說事,獨柱墩不是國內獨有,國外也是存在的。橋梁的建造是安全性和經濟性,需要考慮兩者之間的平衡,是按著標準、規(guī)范設計的,荷載不能被無限放大。超載問題誰來管是目前需要考慮的問題,收費站取消后誰負責查重,誰負責罰款,需要明確責任分工,超載管控力度需要加大。另外建議加大立法,任何單位和個人超載應該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來治罪,不能罰款了事。”
梁智濤說:“因為自己沒去現(xiàn)場,沒法確定引起橋梁傾覆的本質原因是什么,初步從圖片分析,橋梁上部結構整體傾覆砸向地面屬于結構失穩(wěn)問題。如果設計滿足國家標準規(guī)范,那么超出設計荷載的運營車輛也就違規(guī)了,因為設計標準規(guī)范也是法規(guī),超出設計荷載能力的車輛運輸屬于超重大件運輸,上路是要報于相關政府部門經技術論證后批準的,從網上的運輸車輛描述分析,車輛超出設計規(guī)范設計的荷載值較大,傾覆的直接因素應該是超載所致。超載本身就是違規(guī)違法行為,建議盡快將車輛超載行為納入國家的刑法體系里。誰的責任誰負。”
我國近幾年來因為超載導致橋梁垮塌的事件時有發(fā)生,此次無錫橋梁垮塌事件再一次為我們敲響了警鐘。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大于天,我們必須汲取經驗教訓,向嚴法和技術要效率,并不斷探索治理路徑,保持警鐘長鳴,讓悲劇不再發(fā)生,讓道橋變得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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