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監(jiān)理、施工等單位未認真履職和合同約定,對設計變更審查不嚴,導致變更內容與實際不符且計價錯誤;代建、監(jiān)理、施工等單位未正確履職,導致施工降低電纜規(guī)格施工。2月22日上午,記者了解到,洋浦至白馬井跨海通道工程南連接線項目代建單位海南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理單位江蘇安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變更前名稱為:江蘇安達工程咨詢監(jiān)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海南路橋工程有限公司被全省通報批評。
變更內容不符、變更確定計價錯誤,造成多計造價多結算費用97.29萬元
據介紹,2020年12月,海南省審計廳關于洋浦至白馬井跨海通道工程南連接線項目竣工決算審計報告指出,洋浦至白馬井跨海通道工程南連接線項目存在設計變更內容不符、確定計價錯誤和降低電纜規(guī)格等問題。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對審計指出問題進行認真核查,并對相關單位給予嚴肅處理,同時對有關情況進行通報。
通報指出,洋浦至白馬井跨海通道工程南連接線項目存在設計變更、降低電纜規(guī)格兩大問題。
設計變更問題上,一是變更內容不符。洋浦至白馬井跨海通道工程南連接線項目經施工、監(jiān)理、代建等單位簽字蓋章確認同意的回填舊混凝土塊,與變更內容清淤拋填片石不符。其前期路面拆除形成的12056.7立方米舊混凝土塊廢棄料,全部被用作路基回填。此外,設計變更簽證套價使用的“基礎墊層”定額,與變更內容不符,實際多計造價多結算費用44.51萬元。
二是變更確定計價錯誤。洋浦至白馬井跨海通道工程南連接線項目回填海砂按中砂墊層計變更簽證,確定套價按投標“砂墊層”清單,主材為“中粗砂”,與設計變更簽證確定的“海砂”內容不符。按照最接近和類似原則,參考坡砂信息價計算,多計造價多結算費用52.78萬元。
由于洋浦至白馬井跨海通道工程南連接線項目代建、監(jiān)理、施工等單位未認真履職和合同約定,對設計變更審查不嚴,導致變更內容與實際不符且計價錯誤,且簽字蓋章確認并驗收通過,工程結算審核未能發(fā)現(xiàn)計價錯誤,共造成多計造價多結算費用97.29萬元。
代建、監(jiān)理、施工等單位未正確履職,導致施工降低電纜規(guī)格施工
降低電纜規(guī)格問題上,洋浦至白馬井跨海通道工程南連接線項目外接電源工程,設計電纜工程量為6000米,經代建、監(jiān)理等單位審核后報送結算為199.6萬元。經海南省交通運輸廳調查,施工單位未按圖紙施工,竣工圖與工程現(xiàn)場嚴重不符。實際施工工程量,由于建設時間久遠等原因,現(xiàn)場變化較大,已經無法核實。但電纜規(guī)格經現(xiàn)場核實為YJV22-8.7/15kv-3x50m㎡,與竣工圖設計的電纜規(guī)格YJV22-8.7/15kv-3x120m㎡不符,導致多計造價多結算費用76.28萬元。
通報表示,以上降低電纜規(guī)格做法,不符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關于“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和第三十六條關于“工程監(jiān)理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guī)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施工質量實施監(jiān)理,并對施工質量承擔監(jiān)理責任”等規(guī)定。代建、監(jiān)理、施工等單位未正確履職,導致施工降低電纜規(guī)格施工,造成多計造價多結算費用76.28萬元。
海南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三企業(yè)被全省通報批評
商報記者注意到,海南省交通運輸廳于2月18日作出處理意見。洋浦至白馬井跨海通道工程南連接線項目代建單位海南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將多計結算的工程款共173.57萬元退回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并上繳省財政國庫。
同時,對洋浦至白馬井跨海通道工程南連接線項目代建單位海南公路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監(jiān)理單位江蘇安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變更前名稱為:江蘇安達工程咨詢監(jiān)理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海南路橋工程有限公司予以全省通報批評。
通報要求,各單位要從以上問題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努力提高工程建設管理質量。今后,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將持之以恒進一步加大工程建設管理中違規(guī)違紀行為查處,堅持“嚴監(jiān)管、零容忍”態(tài)度,一經發(fā)現(xiàn)問題并查實,將依法依規(guī)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