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近日發(fā)布《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異常低價投標整治專項檢查的通知》,將針對2021年1月1日以來開標的、應當采用工程量清單方式招標的房屋建筑、軌道交通、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開展異常低價投標整治專項檢查。
本次專線整治主要檢查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政策制定情況。各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管部門是否按照《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號)的要求,制定發(fā)布本地區(qū)相關貫徹落實意見、實施細則。
二是招標控制價確定情況。1.招標項目清單控制價的編制是否符合《安徽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條例》及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計價定額等有關規(guī)定;2.招標項目清單控制價是否按規(guī)定備案;3.招標項目清單控制價編制單位是否具有相應資質、出具的成果文件簽章是否齊全;4.是否存在招標項目清單控制價編制單位擅自下調控制價或經(jīng)授意下調控制價的情況。
三是異常低價評審情況。1.擬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的報價屬異常低價的,評標委員會在推薦前是否要求投標人在合理期限內作出澄清或者說明;2.對通過評審的異常低價投標的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是否全面評估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質量安全等風險,并作為評標結果的附件提交給招標人。
四是項目中標情況。1.中標人投標報價是否屬于異常低價;2.存在異常低價投標的中標人,是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其合同履約能力、不存在工程質量安全風險等澄清說明材料;3.是否存在《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串通投標的情形;4.評標專家是否存在私下接觸投標人、收受利害關系人好處為其提供便利、接受授意不公正評標、對依法應當否決的投標未提出否決意見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通知要求,2021年6月底前,各市相關部門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進行自查并整改。自2021年7月1日開始,安徽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按照不低于2%的比例進行省級抽查,省級抽查結果及發(fā)現(xiàn)違法違規(guī)問題在全省范圍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