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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迪套用尼桑牌照被高速交警罰5000元扣12分
2015-09-09 
        按照吉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整治要求,輝南大隊始終堅持嚴管的高壓態(tài)勢,加強對重點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

        9月6日14時,輝南大隊民警在撫長高速公路朝陽鎮(zhèn)站口對過往的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fā)現一輛號牌為吉D19***奧迪轎車駛入站口,該車輛在見到民警后走走停停。

        于是執(zhí)勤民警立即指揮該車駕駛員將車輛停靠在安全區(qū)域,接受檢查。經查,民警發(fā)現該車懸掛的號牌是一輛尼桑轎車的號牌,而該車原車牌照為吉F31***。

        在事實面前,駕駛人盧某承認了其為逃避測速抓拍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根據其違法情節(jié)及后果依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民警對駕駛人盧某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做出罰款50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東亞經貿新聞記者蘇東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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