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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方式應該改革
2016-01-19 
        中央對改革已經有了明確部署,但是怎么推進改革,現(xiàn)在有很多不確定性?,F(xiàn)在的改革都是一上來就分到各個部門,定時間、定任務,按時間出文件、出方案,這樣的改革方式是不是合適,值得探討。

        推進改革不能像蓋房子一樣,用工程思維考慮問題。改革是一項社會工程,面臨的不確定性非常多,應制定好頂層設計,充分發(fā)揮地方作用。

        近兩年,國家層面一些部門下發(fā)了大量改革文件。這么多文件發(fā)下去,下面的反映是,前一個文件還沒有消化,新文件又來了,執(zhí)行和落地很難。所以,改革的推進方式應當改革。如果還按照現(xiàn)在的方式推動,很可能成為“冰上開車”,輪子轉,車不走,出現(xiàn)改革打滑、空轉的現(xiàn)象。

        當前,改革面臨的問題和過去不同。過去面臨的問題都是實癥,是吃穿用等短缺性問題。實癥的問題好解決,那時候就是放權,調動大家的積極性,很快這些問題就解決了。但現(xiàn)在面臨的問題是虛癥,表現(xiàn)在經濟增長乏力,社會活力不夠。當前經濟增長乏力,各方面都在找原因,原因到底是什么,說法五花八門,所以,很難從實癥的角度去解決問題。

        變成了虛癥意味著什么?意味著是整體性的問題。這個判斷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已經作出。當時提出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標是實現(xiàn)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就是從治理的角度去全面深化改革,其實這個全面深化改革就是全面深化結構性改革,全面深化結構性改革就是形成與現(xiàn)階段發(fā)展相匹配、相適應的新的國家治理結構。

        新的國家治理結構包括三方面: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所有的改革都應該圍繞這三個方面來做文章。

        但是,直到現(xiàn)在,新的國家治理結構還沒形成,主要表現(xiàn)為“四個脫節(jié)”:

        一是生產與消費脫節(jié)。消費資料的生產,創(chuàng)新不夠、升級不夠,缺少精品。生產資料的生產,也就是投資品,產能嚴重過?!,F(xiàn)在一年的消費外流資金達到了萬億元,這還只是從物品的角度來說,如果把教育消費、健康消費的外流消費算上,可能會翻番。

        生產與消費的脫節(jié)是一種自然現(xiàn)象。有市場經濟,生產與消費就會脫節(jié),問題是怎么去解決?,F(xiàn)在的生產與消費脫節(jié),不僅僅有市場的因素,還有體制的因素。

        生產資料的生產更多受政府的影響,而消費資料的生產更多受市場的影響?,F(xiàn)有的僵尸企業(yè),為什么僵而不死,實際是因為存在政府干預的因素。調研發(fā)現(xiàn),過去,一些地方政府是保護地方市場,現(xiàn)在是保護地方企業(yè),因為一些企業(yè)涉及到當?shù)氐腉DP、就業(yè)、財稅收入、金融風險,一個企業(yè)出問題會影響一大串。無論如何不能眼睜睜看它死去,只好救它,好多就變成了僵尸企業(yè)。

        所以,我們的生產不是真正由市場來決定的,政府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這就導致生產與消費脫節(jié)。

        二是金融與實體經濟脫節(jié)。我們的金融形成了自我循環(huán)的體系,在自我擴張,這是一種全球性的現(xiàn)象。金融交易的增長遠遠快于服務和貨物貿易的增長,也就是實體經濟交易的增長要慢于金融交易的增長。金融和實體經濟脫節(jié),導致資源配置的效率很低。

        三是科技與經濟脫節(jié)。近些年,政府在科技方面投入力度很大,但是投入效果有限,科技體制改革沒有跟上,導致科技和經濟脫節(jié),科技沒有帶動經濟往前走。

        四是教育與發(fā)展脫節(jié)。我國是制造業(yè)大國,但職業(yè)教育沒有跟上,導致有的事沒人干,有的人沒事干。

        生產與消費的脫節(jié),金融與實體經濟的脫節(jié),主要是政府與市場關系方面的。科技與經濟的脫節(jié),教育與發(fā)展的脫節(jié),體現(xiàn)在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政府與社會的關系都沒有理順,新的國家治理的結構從何而來?

        改革就是要搭建一個新的國家治理結構,就像當年搭起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框架一樣,我們現(xiàn)在要搭一個新的國家治理結構的框架,這個框架搭起來以后,其他問題相對就好辦了。

        還有一個是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中央與地方本來應該是分工合作的關系,但現(xiàn)在也是脫節(jié)的。這種脫節(jié)與事權的劃分有關系,怎么把事權調整好,劃分好,這是一個縱向的治理結構的問題,也是一個大問題。

        過去,我們講財權與事權要相匹配,現(xiàn)在則強調財力與事權要相匹配。為什么要改變?中國的差異很大,很多地方,賦予其財權,它也只能畫餅充饑。財力與事權相匹配是目標的狀態(tài),就是說政府的有效運轉必須使財力與事權匹配,它干這些事必須有這么多的錢,這是目標狀態(tài)。財權與事權相匹配是達到這種目標狀態(tài)的一種方式。過去過分強調財權與事權相匹配,以為這樣就可以達到實現(xiàn)財力與事權相匹配,實際上無法做到。2005年之前出現(xiàn)了全國半數(shù)地方不能及時發(fā)放工資的現(xiàn)象,基層財政非常困難。要達到“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目標,一方面要調整財權,另一方面要調整轉移支付,更多的是要調整支出責任、調整事權。

        此外,國家治理應該分成國家層面的治理和地方層面的治理,要分成兩級治理,用這樣一個框架來考慮中央與地方之間的事權劃分,真正調動地方的積極性。中央、地方的積極性都有了,才能形成合力,改革發(fā)展才會有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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