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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條地鐵線路停工:地鐵審批新標準提高3倍
2018-07-30 
        

        又一條地鐵線路停工地鐵審批新標準提高3倍

        ■本報記者楊仕省北京報道

        又一條地鐵線路停工了。北京地鐵平谷線整條線路處于停工狀態(tài)。

        7月10日,北京平谷區(qū)發(fā)布二季度績效任務披露:平谷線平谷段完成線路方案優(yōu)化工作,待市規(guī)劃國土委上報市政府批準。

        地鐵平谷線的停工,是否與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公布的調整修建地鐵的新標準有關,平谷區(qū)一部門負責人對《華夏時報》記者的提問笑而不答。事實上,地鐵平谷線先是改線,再到減一站,再到全線停工,可謂波折不斷。截至去年12月平谷線完成投資4億多元。

        國務院辦公廳7月13日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軌道交通規(guī)劃建設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嚴格建設申報條件。按要求,地鐵主要服務于城市中心城區(qū)和城市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重點地區(qū),申報建設地鐵的城市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應在300億元以上,地區(qū)生產(chǎn)總值在3000億元以上。并且,修建城市軌道交通的城市政府應建立透明規(guī)范的資本金及運營維護資金投入長效機制,確保項目建設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其中,一條硬性指標便是,城市軌道交通建設項目總投資中財政資金投入不得低于40%,嚴禁以各類債務資金作為項目資本金。

        時隔15年之后,國務院辦公廳提高了修建地鐵和輕軌的標準,尤其對GDP和地方財政預算收入等經(jīng)濟指標方面,做了大幅調高,按照新標準一些城市將不再符合申建要求。

        高昂的建設費用和后期的維護費用成為了地鐵建設的絆腳石。

        審批標準提高3倍

        此前,2003年下發(fā)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的通知(國辦發(fā)[2003]81號)》,對申建地鐵城市的要求則是: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在100億元以上,國內生產(chǎn)總值達到1000億元以上。

        新《意見》發(fā)布后,GDP和財政收入兩項指標大幅提高,是15年前的3倍。

        目前,中國內地共有43個城市的軌道交通建設規(guī)劃獲得批復。對比新出臺的標準,這43個城市中,GDP不符合條件的有蘭州和烏魯木齊兩市;城市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不符合條件的有包頭、呼和浩特、蘭州三市。

        但眼下,即便審批通過了,也不意味著一定會開建。去年叫停的包頭地鐵就是例證。2016年9月,包頭地鐵規(guī)劃通過發(fā)改委審批,2017年5月開工,3個月后就被緊急叫停。去年包頭全年財政預算收入271.2億,而地鐵需要政府出資122.21億,人口少,財政壓力巨大,這是地鐵叫停的直接原因。

        相對于包頭來說,太原更樂觀一些。記者掌握的材料顯示,2017年底山西省發(fā)改委公示“2018年省重點工程項目建議名單”,太原軌道交通2號線及2號線二期、3號線、1號線一期均在規(guī)劃內。

        不過,太原目前的狀況也不太樂觀。記者查詢到,2013-2017年太原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分別為247.33億、258.85億、274.24億、282.69億和311.85億。照新標準,僅去年一年達到了300億的要求。

        《華夏時報》記者從太原有關部門了解到,太原軌道交通規(guī)劃中,地鐵建設融資模式采用“A+B”PPP模式進行投融資。所謂“A+B”即A部分為土建部分,采取政府投資+銀行貸款的方式進行建設,B部分為設備部分,采取PPP模式進行建設。

        太原地鐵項目的籌資另一種方式便是發(fā)債。2015年12月30日太原市人大批準2015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及政府債務限額分配方案顯示,省轉貸太原市第二批新增專項債券3億元,全部用于太原市城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建設。

        抬高地鐵GDP和財政收入兩項指標,主要還是因為地鐵昂貴的造價與運營成本。如去年批復的廣州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每公里造價達到了8.5億元,長沙城市軌道交通第三期每公里造價也達到了6.9億元。更為重要的是,地鐵修造只是一個方面,后期的運營成本也十分高昂,主要涉及每天的電費和車輛的維修開支。

        自籌資金獨領風騷

        2016年初,財政部發(fā)起并設立了總規(guī)模1800億元的國家PPP基金,以股權投資全國重大PPP項目。為此,內蒙古相關部門負責人兩赴財政部對接,終于促成國家PPP基金牽手呼市地鐵項目。呼和浩特的地鐵項目則吸引了來自國家PPP基金的24億元股權投資。這意味著余下1776億元的國家PPP基金,被全國各地的重大PPP項目所瓜分。

        由此可見,各地方政府在城市軌道交通方面一直有較強的投資沖動。

        自去年以來,財政部50號文和87號文對地方融資做出了較為詳細的規(guī)范,同時財政部92號文和發(fā)改委192號文對PPP進行了整肅,進而影響2018年基建投資。

        按照基建投資資金來源劃分,包括國家預算內資金、國內貸款、債券、利用外資、自籌。國家預算內資金在基建資金來源中占比15.89%,并非資金來源的最大項目。在貸款方面,預計占今年的基建投資10%左右。

        這其中,自籌資金才是重頭。公開數(shù)據(jù)顯示2016年自籌資金占基建投資總資金來源比例達到60%。自籌資金包含政府性基金支出、城投債、PPP、非標等多個方面,其中政府性基金一般占自籌的40%??梢?,全國政府性基金支出是基建投資資金的重要來源之一,而其主要來源又是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可以用于基礎設施的投資。

        政府性基金來源與地方政府供地密切相關。自2017年以來,隨著土地市場的持續(xù)火熱,最低增速亦達到了27.5%的水平,按照財政部公開的細項估算其中約有40%-42%的比例投向了基建投資。此外,2018年度地方專項債安排發(fā)行額度1.35萬億元,比去年目標大幅增加5500億元,這部分資金也將計入政府性基金。由此可見,2018年基建投資中來自于政府性基金的部分將保持30%以上的增速。

        城投債也是支撐地鐵項目資金的主力之一。隨著2017年以來監(jiān)管壓力越來越大,城投債發(fā)行規(guī)模較2016年明顯縮減。2018年城投債總到期額高達1.4萬億,面臨較大的置換壓力。唯有PPP仍將對基建投資形成較強的托底作用,繼續(xù)保持較高增速。

        可見,自籌資金占比仍正逐年遞增。在去杠桿、防風險的大背景下,曾經(jīng)如火如荼的地鐵建設不得不降降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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